有关土地的协议书范文汇总7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土地的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住:,身份证号码) 为扎实有效开展20xx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工作,根据通政发【20xx】8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拆除(清理)乙方位于 建(构)筑物
2、经村(居)挂钩整理工作组现场确认,甲方支付乙方:
(1)建筑物1补助:元
(2)建筑物2补助: 元
(3)构筑物1补助: 元
(4)构筑物2补助: 元 合计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3、上述位置建(构)筑物由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拆除(清理)并平整完毕,施工安全由拆除方自行负责。相对方不得反悔、阻挡施工。平整后由乙方耕种使用,但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4、待建设用地复垦整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协议补助款项。
5、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级财务留存一份,报镇农经办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
代表:
日期:20xx年月日
甲村与乙村相邻,本着有利生产,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权属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文如下:
一、权属界线划定前有关问题的处理:
1、甲村在乙村和丙村交界处的荒地20晌,因地势低洼无法耕种,经协商归乙村所有。
2、甲村与乙村在101公路北侧耕地互相插花,经协商相互调换后耕种,以界沟表示。
二、界线划分协议
1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J1点位于坐标:X5080103.3 Y44567961.9;J2点位于甲村52号旱地地块东北角;J3点位于水渠与田埂延长线交叉点中;J1点-J2点-J3点均以田埂中为界;J4点位于水渠与乙村4号草地地类界线交叉中;J5点位于水渠三叉口中;J3点-J4点-J5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6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7点位于水渠拐点中;J8点位于水渠与内图廓线交叉点中;J5点-J6点-J7点-J8点都以水渠中为界;J8-J1点以本图内图廓线为界。该宗地闭合。具体位置可见权属协议书附图。
2宗地界址点、界址线说明:。。。。。。
三、有关说明
第一号界桩,即J1,位于…;第二号界桩,位于…,第三号界桩,位于…详细情况见界桩(界址点)成果表。
协议单位:甲村 (公章) 代表:
(公章) 代表:二〇xx年三月二十五日乙村
甲方:
乙方:
因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 市 镇 村土地 亩,用于 等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年限:xxxx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二、乙方不得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应将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并堆放在指定地点,统一集中用于土地复垦和其他耕作的改良。
三、乙方应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土地原貌(耕种条件),复垦的土地必须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并限期整改。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参照本市耕地开垦费缴纳的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xxxx万元/亩,共计 xxxxx.xx 元。
土地使用完毕并复垦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土地复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不履行义务或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不及时,则由甲方负责组织复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用地使用期限,乙方须在用地期满之日30天前报经甲方同意后,需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甲方(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甲方将 村组小地名( )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出租给乙方,用于种植使用。
二、本合同出租土地面积共 亩给乙方使用。
三、出租期限,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甲方不得干扰乙方一切使用权,在使用期间所有一切经营及管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日后如有征用,征用的`土地赔偿款归甲方,土地上的建设及青苗补偿等有关的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四、付款方式,出租金额每年每亩550元,每年每付,共计 元()。
经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清,先付钱后使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书面与本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矿山名称:
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
甲方:(区、市)(市)国土资源局(甲方为负责监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为复垦义务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为银行):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复垦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落实土地复垦费用,保障土地复垦的顺利开展,复垦义务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土地复垦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甲方有权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进行监督管理,监督乙方落实土地复垦费用,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第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土地复垦法律法规,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土地复垦费用的存储、使用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甲方对乙方土地复垦和的存储、支取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议所称土地复垦费用,是指复垦义务人为发行土地复垦义务,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任务所需要的费用。土地复垦费用属于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义务人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六条土地复垦费用账户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
第七条 本协议在土地复垦方案及各阶段土地复垦计划通过备案后签订。
第二章乙方复垦任务
第八条 乙方项目位置: 项目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或建设用地批复号):
矿区面积(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开采矿种(或者建设项目性质),开采方式,开采年限(或建设周期)年。
第九条 根据土地复垦方案,预计该项目损毁土地总面积公顷,拟复垦土地面积公顷,工程静态总投资万元,动态总投资万元。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期限为年。
第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地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年的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以及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
第三章土地复垦费用的存储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共管帐户,开户行:,帐号:。
第十二条 乙方应根据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及阶段土地复垦计划中确定的费用预存计划,一次性全额将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共管帐户。
存储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存储日期:年月日前
第十三条 土地复垦费用所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可用于抵减下一期应存储的土地复垦费用。
第四章土地复垦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乙方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完成全部复垦任务后向甲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中支取结余费用的80%。
第十五条 复垦为农用地的,甲方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最终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复垦效果达到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要求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帐户中支取结余所有费用。
第十六条 丙方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后工5个工作日内将士地复垦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 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乡 村土地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日至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七、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律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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